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我要办理 : 首次置业家庭共有产权房办理新就业人员共有产权房办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有产权房办理

办理条件

户籍限制:具有江南六区户籍(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可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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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三)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流程

(一)携带相关申购材料至市住保办提出申请;

(二)市住保办集中审核:

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进入轮候;

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三)轮候期间注意事项:

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财产、车辆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想申请部门或单位报告由市住保办、民政部门重新确认保障资格。已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候选资格。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9:00-11:50,14:00-17:00

办理费用:办理现场确认

办理地点

住保办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一楼

电话:025-847845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