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时间
职工医保参保:参保无时间限制
202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参保对象
一、职工医保由单位办理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参保事宜,个人无需操作。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1、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居民”);
3、18周岁以下,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及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4、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在校学生(简称“大学生”)。
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灵活就业医保参保条件(满足其一):
1、具有南京市户籍人员。
2、非南京市户籍,持南京市居住证人员。
3、在南京市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
参保材料
一、城乡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按规定持我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10、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
二、灵活就业医保参保条件(满足其一):
1、具有南京市户籍人员。
2、非南京市户籍,持南京市居住证人员。
3、在南京市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
参保地点
一、城镇居民
线上(南京市户籍):我的南京APP—南京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线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职工
单位办理参保。
线上: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办理
三、灵活就业
①线上(南京市户籍):我的南京APP—南京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②线下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居住证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