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最新消息:
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据悉,施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新政后:
1.与以往异地办证相比,惠及人员更多,取消了地域、人群、证件种类、申办条件的限制,由异地就业、就学等人群扩大到全部内地居民,涵盖了内地居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各类需求;
2.申办手续更加简便,群众异地申办上述证件无须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户籍地申请手续一致;
3.“全国通办”进一步拓宽了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渠道,由原来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台申请,扩展为既可在窗口申办,也可在电子签注机上自助办理,立等可取。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未满十六岁:
本人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已满十六岁: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按照规定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受理申请、缴纳费用。
4、领取证件:
(1)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单》上的预约取证日期,由本人或他人持《受理回执单》到提交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证件,请申请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受理回执单》。
(2)申请人如需通过邮政速递领取证件,可在交完费后,凭《受理回执单》到接待大厅内综合服务区的邮政速递专柜办理委托。
(3)已交费的《受理回执单》遗失的,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在出入境受理点查询申请业务编号,到受理点缴费处开具已交费证明并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地址:秦淮区白下路173号(红十字医院对面)
电话:025-84420004、025-84420254(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84420018)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接待时间变动,以接待大厅门口公告为准)
2、可以就近前往江宁区公安局受理大厅、浦口区公安局受理大厅、六合区公安局受理大厅、溧水区公安局受理大厅、高淳区公安局受理大厅申请办理。
3、赴台湾团队旅游还可就近前往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受理大厅、栖霞区公安分局受理大厅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
2、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