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部分情况才能办理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可带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1.本地刷卡生育多胞胎的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
2.本地刷卡实施满3个月不满7个月妊娠流产的津贴;
3.本地刷卡的男职工实施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的医疗费用及津贴;
4.异地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
5.津贴应发放时连续缴费仍不满10个月的,后续缴满10个月的;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
7.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未能自动发放的;
8.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9.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办理地点
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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