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在省内其他地市缴纳月数可合并计算),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一、领取条件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在省内其他地市缴纳月数可合并计算),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二、领取方式
1. 在我市生育刷卡结算,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及配偶护理假津贴在生产当月缴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计生手术的,在手术次月发放。
生育津贴优先发放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如未提供有效个人银行账户,医保部门将发放至农业银行,个人可凭身份证至任意农行网点领取。
“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银行信息采集”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个人银行信息采集”
2. 其他情形,可申请零星报销。出院结算次月即可申报,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
①跨省生育等情形,通过线下窗口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提交报销材料时,同步提供个人银行账户。
②津贴应发放时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后续缴满10个月,或省内异地生育等情形,可通过线下窗口或“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线上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
三、温馨提示
1. 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按照原渠道发放。
2. 请在出院结算前补充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为一类账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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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江苏省/南京市生育津贴申领指南,查询个人账户申领生育津贴入口/申领流程、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步骤,还可获取生育津贴发放标准、领取条件、产假天数、线下办理地点等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