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女方具体休假安排如下。
2022年2月10日起,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如果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
拓展阅读:办理生育险零星报销条件(符合之一)
1、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南京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天数、工资计算方式,还可以加入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