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可以正常享受各类医保待遇,具体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陪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津贴到账时间: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在南京市医院使用生育保险并登记男方个人信息,如未出错,津贴将于女方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到男方单位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未登记男方个人信息,自行申请护理假津贴的年限为配偶生育两年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查看南京生育险条件/标准、零星报销范围/流程等信息,加入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