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由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进行康复。
康复备案办理流程:
1.申请人前往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机构,由医疗机构填写《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2.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表。
3.行政部门确认具备康复价值→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对康复方案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由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通知工伤职工前往康复。
注:康复方案需由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字,医疗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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