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二套房贷款条件可申请再次使用公积金付首付。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符合供应条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
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根据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适时调整),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
➤公积金贷款年限:
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存量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70年,其中购买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的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65年。其它住宅用地约定使用年限低于70年的,按实际约定的年限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买房】即可获得南京最新购房政策/首付比例要求/贷款利率/房贷计算器入口以及最新在售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