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补助金待遇每月固定15号发放,发放账户为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每月15日发放失业保险金。
南京失业保险申领时限分三种情况:
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二、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三、在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按原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由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无需个人申请。
办理地点:南京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