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要看个人是不是符合申报条件,符合的才需要申报。以下是办理年度申报的两个情形。
南京上一年度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举例:2023年度的在2024年汇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但不是所有情况都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小贴士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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