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收入,多退少补。
取得的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得出的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
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减除之后——
①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②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点击查看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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