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每年时间固定,为3月1日。纳税人接通过汇算清缴来看自己是否需要补缴或者退费。
2022年南京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22年3月1日开始。
拓展阅读: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
1.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选择邮寄申报的:
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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