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南京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申请办理贷款贴息,那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按照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0〕4号)中关于对企业贷款贴息的相关要求,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办理流程:
1、贴息申报主体上述企业作为贷款贴息的申报主体,由银行代为统一申报办理。银行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提供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
2、兑现方式和兑现时间市财政局对银行提供的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进行审核后,将3个月贷款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给银行,由银行拨付到相关企业结算账户。
企业当月新增贷款贴息相关资料由银行次月上旬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及时审核结算给银行并转付到相关企业。对企业随借随还的贷款业务,于三个月后清算兑现贴息。
贴息对象及标准:
在我市生产经营并纳税的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2020年2月1日-4月30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企业3个月贷款贴息。
联系电话:51808722;
邮箱:nt9404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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