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参保职工在外地生产不需要提前备案,产假满后在南京申请零星报销,报销条件及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时间:
产假结束后次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办理材料: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备用)。
备注: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保险,怀孕生育期间发生的门诊产前检查费、分娩手术费,男职工可以申请零星报销,报销标准为女职工报销标准的50%。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南京生育保险全攻略,生育费用报销规定、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及申领办法、营养费标准及到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