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按月缴费,南京每年会调整一次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请关注本地宝最新消息。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
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拓展阅读:南京灵活就业社保差额补缴流程
第一步:登录“江苏税务”APP,点击办税—社保—“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
第二步:按要求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本人缴费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需要调整基数的险种,点击缴费基数。
第四步:选择有效年月(如2023-01)。选择缴费基数,点击确定,会有提示信息弹出,继续点击确定。
第五步:系统根据差额生成补缴信息,点击提交后按提示就可以完成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流程及相关问答,加入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