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医保自费基础上,生育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生育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结算。
职工医保:
分娩相关费用中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承担;需生育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生育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结算。
注意事项:生育保险上月缴费到账,当月缴费状态正常。
城乡医保:
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居民生育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生育补助: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南京生育保险全攻略,生育费用报销规定、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及申领办法、营养费标准及到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