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等患者办理特殊病准入手续后享受相应待遇,报销比例及准入流程详见正文。
一、办理门诊特殊病准入手续
(1)领表
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含造血干细胞)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颅内良性肿瘤、骨髓纤维化、运动神经元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肺结核的参保人员,在全市有“门特”登记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2)认定
患者持《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病理报告或出院小结等,至相关科室,请有“门特”认定登记资质的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登记。
(3)登记
患者带“门特”认定医师审核确认后的《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携带《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相关病理报告或出院小结等到各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审核登记手续,或在“我的南京”APP中进行登记备案。
提醒:恶性肿瘤患者根据门诊治疗方式,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办理流程
(1)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①患者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就诊→②门诊病情评估→③经治医生填表申请治疗方案→④科室负责人复核治疗方案→⑤医院医保办审核并办理登记手续(录入治疗起止时间)→⑥患者回指定科室接受治疗。在治疗期限内享受“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待遇。
(2)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①患者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就诊→②门诊病情评估→③经治医生填表申请治疗方案→④科室负责人复核治疗方案→⑤医院医保办审核并办理登记手续(录入治疗起止时间)→⑥患者回指定科室接受治疗。在治疗期限内使用针对性药品费用,享受“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待遇,其他医疗费用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
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注意事项
(1)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指“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或“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均在指定医院申请,不在医保中心办理。在门诊采取“门诊辅助治疗”,直接到本人定点的医院就诊。
(2)采取“门诊专项治疗”的患者,必须遵照以下几点:
①一定要在本人定点的三家医院中选择一家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指定医院办理登记手续后,才可发生费用;
②一定要在指定医院的肿瘤治疗相关科室就诊,经治医生应相对固定;
③在其他两家定点医院就诊或定点药店购药,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
④“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必须在患者定点的三家医院中选择,且门诊放化疗和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同一时间段需定点在同一家医院,若定点的三家医院均无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必须办理定点医院的变更手续,将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医院变更为本人定点医院后,再到该院办理“门诊专项治疗”的登记手续。
⑤本人定点医院和“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办理门诊特殊病(精神病)准入手续
(1)患有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的参保人员,在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直接领取《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2)患者持《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等,到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由专科主任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
(3)患者带“门精”认定医师审核确认后的《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医保办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携带《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等到各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三、办理门诊特殊病(艾滋病)准入手续
(1)患有HIV携带和艾滋病的参保人员,在南京市第二医院直接领取《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2)患者持《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等,到南京市第二医院由专科主任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
(3)患者带“门艾”认定医师审核确认后的《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南京市第二医院医保办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携带《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病认定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等到各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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