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医保在11月1日-12月25日间缴费。
职工医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城乡医保:每年交一次费,下一年度医保费缴费时间为本年11月1日-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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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现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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