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到状况材料原件(电子证照)、卖方收款银行卡及《委托书》,
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原件(电子证照)、婚姻状况材料原件(电子证照)、卖方收款银行卡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打印《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
4.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卖方可凭《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身份证明原件(电子证照)、《存量房买卖合同》,到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5.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审核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账手续,并且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委托书》中约定的卖方收款账户。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线上提取步骤等信息,加入本地宝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