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调整,改为按照费率缴费。以下是缴费率及发病救助费。
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由定额缴费调整为按费率缴费,并在单位职工医保缴费率(8%+2%)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缴费率为9%。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的职工医保缴费工资下限。2022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为4250元/月,缴费标准为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相关阅读: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条件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达到统筹地区规定年限的,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未达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或由灵活就业人员按各设区市的规定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的一次性趸缴数额由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具体规定确定)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流程及相关问答,加入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