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可共济给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详见正文。
办理方式
1.“我的南京”APP办理
进入“我的南京”APP,进入“我的南京”→“健康”→“业务办理”→“个人直系亲属转移”按步骤完成。
2.柜面办理
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区社保(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柜面办理转移要求:
1、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限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转出人和转入人必须均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采用承诺制办理,转出人须签署“个人承诺书”说明亲属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父母、子女第一次办理时的承诺,默认为一直成立;
3、参保人员(转出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用作直系亲属间转移,每次转出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4000元;
4、柜面办理时需提供转入人社保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
5、第二次及以上办理“配偶”间个人账户转移且转入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查询南京各类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续保及相关问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