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按照自愿原则,可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的南京”APP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不可以。但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理解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共济方式:
①共济对象都是职工医保:点击我的南京APP首页“医保服务”按钮,通过“医保服务—个账直系亲属转移”,实现账户余额的互相转移,共济使用。
②共济双方均为南京参保,可以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保家庭账户管理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医保家庭账户管理,设立家庭账户关系;共济双方既有南京参保,也有本省其他城市参保的,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注意事项:
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采用承诺制办理,转出人须签署“个人承诺书”说明亲属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父母、子女第一次办理时的承诺,默认为一直成立。
第二次及以上办理“配偶”间个人账户转移且转入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济】可获取南京医保余额直系亲属转移线上办理步骤、办理条件、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