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六合区新落户人群,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人才或积分落户浦口区的不受该政策限制。
2021年4月18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政策适用对象:
1.适用《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的人员。
2.人才或积分落户六合区的不受该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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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申请人的加分指标:
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
(一)根据申请人年龄状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二)根据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门认可、认定的国内学历(学位)的情况,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
(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四)根据申请人服兵役情况确定是否加分。
(五)根据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值和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六)根据申请人婚姻状况确定是否加分。
(七)根据申请落户区域,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八)根据纳税主体、金额、期限等,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九)根据在本市参加社会服务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根据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一)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十二)根据科技成果的种类且在本市实际运用、创造效益的,确定是否加分及分值。
同时具有“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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