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自2021年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详见正文。
【起止时间】
2020年年度汇算时间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拓展阅读】
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如何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
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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