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浦口区开展2025年度“乐享消费春日购”发放春季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消费券如何领取、使用?一起来看看。
浦口区2025年度“乐享消费春日购”春季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日10:00至3月10日23:59。
二、参与单位
浦口区范围内参加活动的重点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江北虹悦城、白马生活广场、大润发超市。
三、发放平台
浦口发布APP、“南京银行”微信公众号,江北虹悦城、白马生活广场、大润发超市自有小程序。
四、发放规则
消费券分为零售、住宿、餐饮3个类别,限量发放,每种券值发完即止。
五、领券方式
零售类消费券
住宿餐饮类消费券
领取方式一:下载安装浦口发布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活动专区,登录领券页面。
领取方式二:扫描“南京银行”二维码,登录领券页面。领取成功后,将发放至微信平台,核销时需使用南京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时满额立减。
六、活动对象
浦口市民及外地来浦人员均可参加。
七、消费券分类细则
零售券:消费者须在参与活动的零售企业小程序内领取并使用核销,参与活动的店铺名单以企业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零售企业所有);本消费券单次限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
住宿券:消费者领券后,须提前电话联系酒店客服进行客房预约;消费者预约后,须至酒店前台进行线下消费支付核销;住宿消费券须与酒店直接预约订房,第三方平台的订单无法使用此消费券;本消费券单次限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与店内其他优惠同享;因酒店行业特殊价格体系影响,客房价格以入住当日酒店门店公示价格为准。
餐饮券:消费者须直接在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店内支付核销,仅限堂食,且不可与店内其他优惠同享;本消费券单桌仅限使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
八、领取和使用细则
1.活动周期内,同一个消费者每品类各面额券限各领取1张,先领券后消费,直接抵扣。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在符合条件的商户使用,商户名单可在发放平台查询。2025年3月1日10:00开始领取,领取后在2025年3月10日23:59前使用,超出规定核销期限未核销的消费券,过期自动失效。
2.零售类消费券领取后,消费者应在零售企业自有小程序内规定可使用商户内核销,否则无法进行核销;住宿、餐饮类消费券领取之后,消费者须使用南京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核销。
3.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不可拆单使用)。
4.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得兑换活动企业店内各类型储值卡。
5.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会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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