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2022年四区落户新办法于2022年7月11日颁布,7月5日正式实施,本次办法延长《四区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
更新于2023年9月5日
在“推进户籍准入同城化,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年限均可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的政策落地方面,南京市公安局拟调整修订《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扩大社保累计认可范围,由原来对“省内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累计认可”扩大到对“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累计认可”,即在申请人满足落户基本条件前提下,对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年限累计纳入南京缴纳年限计算。
2022年4月18日《暂行办法》期限届满,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四区落户实施办法》,对《暂行办法》的主体内容未做调整,将其更名为《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同时,为体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四区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设为三年。
范围:浦口、六合区,不包括已划归江北新区管辖的原浦口、六合区的地域范围。
合法稳定住所:指在南京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政府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或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
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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