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度至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具体来看正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扣除】可获南京2024年度个税专项扣除时间、7大扣除标准及填报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