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预约办理时间内未到预约办理地点办理且未按规定取消预约视为失约,会影响后续办理业务。
工作日每天9:00-16:30接受预约。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南京市主城六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预约服务指南》
预约须知:
1.提前两小时取消,因同一事项七天内只能取消一次。
2.在预约办理时间内未到预约办理地点办理且未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失约。对于一周内取消预约累计达到两次或失约一次的,自发生前述情形之日起 30 天内停止向其提供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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