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疫情期间南京部分重点企业生产防疫产品可申请相应的补助,那么该项补助在哪里申请?
2020年2月13日,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其中包括:对生产防疫产品的重点企业,分时段给予奖补。
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填写《南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设备补贴项目表》和《南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品价格补贴项目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向属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三批申报,第一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0日,第二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第三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所有申报材料采取电子文档(PDF)传送,鼓励企业使用电子签章。
2、各区(开发区)工信和财政部门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市工信局将集中组织专家审核,并按资金审批下达流程,会同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到企业。
3、疫情结束后,市工信局将集中安排组织现场复核,项目现场与申报材料不符的,所下达资金将予以追回,并将相关企业失信行为报送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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