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仅为本市户籍人员和持本市签发居住证在宁暂住人员提供服务。
办理须知
1、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
2、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仅为本市户籍人员和持本市签发居住证在宁暂住人员提供服务,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如需纸质证明可下载后自行打印。
3、《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仅限本人使用。
4、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信息不准确需核查、系统发生故障除外)且在3日内不得重复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下载有效期限为15天。
5、经系统查询不符合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条件的,本市户籍的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持本市签发居住证在宁暂住的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6、网上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不得伪造、变造、冒用,有上述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7、该证明涉及个人隐私,请妥善保存。
友情提示:单位申请查询的,到单位住所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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