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也就是说,在今年11月30日前购买并上牌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都可以正常使用十年。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也就是说,在今年11月30日前购买并上牌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都可以正常使用十年。
目前已经上牌旧标准车辆可以正常使用,相关部门不会强制淘汰。
什么是旧国标电动车?
2019年4月15日前,南京市为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车辆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为白底红字,俗称“旧国标”(含快递外卖牌)。在车、牌登记信息一致的情况下,也可正常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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