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户口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线上办理:
南京户口居民也可以通过“南京公安”微警务在线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
提供材料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拟落户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落户时间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户口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注:超过一个月也可以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生儿户口】可获南京户籍、长三角户籍新生儿户口登记政策、办理条件及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