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无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南京市参保的外市户籍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等人群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条件:
(1)在南京市参保的外市户籍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2)在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籍迁移至其他城市的。
注意: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在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南京领取失业金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参保:进入“江苏智慧人社app”—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完毕)→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