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南京社保 > 南京失业保险 > 外地失业保险转到南京可以吗
外地失业保险转到南京可以吗
2023-05-04 11:13【我要纠错】

【导语】:失业人员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从外省转入南京市的,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等渠道申请办理。

  可以。

  办理流程:

  1、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模块上传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进行办理。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办理。

  哪些情况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待遇领取期满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

手机访问 南京本地宝首页

  • 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方式

    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怎么发放?南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指南详见正文。

  • 南京工伤转诊转院申请时间+条件+入口

    工伤职工确因南京市辖区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南京市以外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需填报《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工伤职工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 南京工伤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时间+条件+渠道

    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因工作或生活需要长期居住在南京市以外的,需提前办理工伤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手续,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在长期居住地选择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

  • 南京工伤康复备案办理流程+条件

    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由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进行康复。

  • 南京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指南

    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以及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 南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申领方式

    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待遇,一般应拨付至因工死亡工亡职工近亲属共同指定的银行账户。

  • 南京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领攻略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具体办理条件、办理要点详见正文。

  • 南京市工伤保险人员专用病历办理指南(推荐+材料+渠道)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项目参保人员除外)、已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工伤职工可申请《南京市工伤保险人员专用病历》。

  • 南京工伤医疗费用申领条件+标准+材料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南京工伤医疗费用申领指南详见正文。

  • 南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申领

    南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办理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怎么发放?南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指南详见正文。

  • 南京伤残津贴怎么领

    南京伤残津贴办理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怎么发放?南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指南详见正文。

  • 南京生活护理费怎么申领

    南京生活护理费办理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怎么发放?南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指南详见正文。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