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人员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从外省转入南京市的,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等渠道申请办理。
可以。
办理流程:
1、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模块上传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进行办理。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办理。
哪些情况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待遇领取期满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