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婚姻登记最新调整!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江苏调整婚姻登记政策。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拓展阅读:民政部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获南京结婚登记预约入口、补办结婚证指南、办理所需材料、结婚登记处工作时间/地址/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