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分为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未就业的毕业生两种情况进行存放,详见正文。
【已就业】
①毕业后直接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单位,学生可在入职后向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档案到档情况。
②到非公单位就业的,可向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是否有指定的档案托管机构(指签订过档案托管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有,可向学校申请将档案寄送到对应的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没有,可将档案寄送至个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
③如果就业单位是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开户托管员工档案的,档案转递可按以下信息填写:
档案接收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
档案接收人:薛生
档案接收电话:025-83151803
【暂未就业】
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寄送至户口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保管。详情可咨询各区人才中心,南京市、区人才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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