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职工在非缴存地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公积金购房提取跨省通办。
办理流程:
1.向异地中心(购房地)“跨省通办”专窗申请提取南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依据南京公积金中心的办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参考:南京公积金买异地房提取材料
2.南京公积金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如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南京公积金中心电话联系职工进行解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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