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生儿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户口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南京新生儿办理材料: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拟落户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注意事项:
出生申报当场办理。超过一个月仍可办理。
【拓展阅读】江苏省内现有的一类疫苗:
卡介苗、乙型肝炎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疹风疹二联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吸附白破二联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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