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城乡医保参保人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南京申请零星报销。
部分需要原件。
➤零星报销办理材料:
(2)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
参保人员申请零星报销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如申请住院期间外购药品零星报销,需提供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
(二)门诊费用。门诊费用清单。
(三)急诊、抢救费用。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
(四)生育费用。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五)外伤(中毒)就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责任认定证明材料。
(六)其他符合政策的申报材料。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办理地点
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注: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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