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住院待遇标准表:
例:某退休参保人员今年首次住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16000元,其中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右栏个人自理(自付)部分为950元(是指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该参保人按医保政策个人负担多少?
①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右栏个人自理(自付)部分为950元需个人全部负担;
②首次住院,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1000元;
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个人需分担:(16000-950-1000)×7%=983.50元;
综上,该参保人员此次住院个人负担950+1000+983.50=293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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