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详见正文。
更新于2021年10月18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已于2021年10月12日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如何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现阶段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
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2.使用不同厂家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
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如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可使用与第一剂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扩大用于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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