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几号缴纳社会保险费?南京社会保险费补缴的条件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于每月24日前将本月应缴的社保费存入银行缴费卡中,
注意:逾期将产生欠费或缴费中断。
南京社保补缴条件是什么?
1、职工应参加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参加险种补缴社会保险费。
2、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而少缴各险种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予以补足。
注:涉及1996年12月底前的缴费基数除外。
3、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注: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需先行补缴同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在南京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5年的,可申请补缴至15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指南,缴费标准/时间/流程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