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5月20日起,南京将实施交通违法曝光全面记分。哪些行为会被记分?怎么知道自己名下的车辆有没有违法曝光?开始全面记分后,一旦被曝光了,怎么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据南京交警消息,2017年5月20日起,南京将实施交通违法曝光全面记分。
怎么知道自己名下的车辆有没有违法曝光?
及时变更联系方式 定时查询曝光信息
为了及时接收南京交警发送的违法曝光信息短信,各位车主一定要及时更新自己车辆的联系方式。目前除了车管所窗口可以办理变更车辆联系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南京车管所网站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完成联系信息的更新。车主要定期查询名下车辆的违法曝光情况,及时处理,避免因曝光太多而出现满分学习参加考试的情况。
开始全面记分后,一旦被曝光了,怎么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处理方式:
1、驾驶人可以通过“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对交通违法曝光进行处理;
2、在全市41家重点派出所、157家“警邮超市”进行远端处理。
3、驾驶人还可以在南京车管所,机动大队曝光台、各交警大队所设的交通违法曝光窗口处理车辆曝光。
详情处理指南及网点请详见>>>2017年5月20日起南京交通违法曝光处理指南
重点提醒:
使用网络平台及远端处理限制条件:只能南京驾驶证处理南京号牌(苏A)的机动车,且驾驶证与行驶证所有人为同一人。通过自助方式处理交通违法曝光,驾驶证累积记分不能达到12分。
窗口处理:与之前不同,5月20日之后去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曝光除了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以外,还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只有三证齐全才可以顺利地办理曝光处理业务。
鼓励驾驶人学法守法 南京交警推出有奖竞答
@南京交警微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推出交通违法记分常识有奖竞答,回答正确的网友将有机会获得奖品。南京交警也希望通过此次有奖竞答活动,来鼓励广大驾驶人不断地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避免交通违法,从而维护城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次性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