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00-12月29日16∶00。
南京财经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公告
南京财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四)不得报名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
3. 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4月22日9∶00-12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2026年4月22日9∶00-12月30日16∶00
陈述申辩:2026年4月22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4月22日9∶00-12月31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同时应聘人员需通过"南京财经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报名:https://rszp.nufe.edu.cn/(此报名平台长期有效)
(三)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本次教学科研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 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南京财经大学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 身份证
• 自本(专)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 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合格线为7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备案后,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6718686(曹老师)
监督电话:025-86718705
技术咨询电话:025-83278731、025-52616712
举报信箱:
• 江苏省教育厅:jytrsc@ec.js.edu.cn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js_sydwgkzp@163.com
南京财经大学
2026年4月1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南京招聘】,关注后发送关键词【高校】即可查看南京各学校等招聘公告、岗位、要求、报名时间及入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