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原定于2021年9月11至12日举行的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施行停考。
2021年8月24日,江苏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
如有疑问,可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报考地区号+12333)。
拓展阅读:一级建造师考试介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开考一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才能正式执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5月报名,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一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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