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0年1月1日起,浦口区包括江浦街道、永宁街道、汤泉街道、星甸街道、桥林街道、浦口高新区、浦口经济开发区、珍珠泉旅游度假区、汤泉农场、老山林场在内的全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浦口区包括江浦街道、永宁街道、汤泉街道、星甸街道、桥林街道、浦口高新区、浦口经济开发区、珍珠泉旅游度假区、汤泉农场、老山林场在内的全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视情予以奖励。
全区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全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025)58110317。
祝新年愉快,平平安安!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放】可获南京2026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集中燃放点、烟花爆竹零售点、各区禁放区域及处罚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