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雨花台区高质量人口人才政策12条之“青年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申领流程指南上线啦!快来一起了解详情吧~
条款内容
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在重点科技产业园区打造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最长3年不超过3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地,免费使用会议室、洽谈室等共享设施。
申报对象
①申请人为在雨花台区首次创业的毕业5年内的青年大学生(含在校大学生)以及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大赛奖项的获奖者,担任所创办实体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入驻后在雨花台区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入驻后第二年及第三年需至少带动2人以上稳定就业可继续享受免费场地。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雨花初创项目,首次申报免费场地,需向雨花台区人社局经办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①《雨花台区创业场地免费入驻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在校学生证明);
③创业项目计划书;
④《雨花台区免费创业场地申报承诺及征信告知》;
⑤已注册实体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获区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大赛的提供相应获奖证明。
入驻后第二年和第三年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需向创业园区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年度的月参保缴费证明。
受理审核
创业者首次申请免费场地时,区人社局经办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创业者身份资质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与内容不完备或不符和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资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创业园区及创业者本人。申请第二年及第三年免费入驻的,园区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后报区人社局经办部门审核,核查无误的予以通过。
园区入驻
创业园区在收到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为创业者安排创业场地,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入驻协议。申请人入驻载体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在雨花台区办理完毕实体落地或实体迁移等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2888409
申报地点
雨花东路1号雨花台区人社局
2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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