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领取范围: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南京最低失业金领取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时间:
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通过银行发放至申领人三代社保卡(申领人需提前至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或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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