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业务办结后,请点击办理页面中“花名册打印”,核对所办业务正确与否。
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单位办事”界面,选择“社会保险”栏目,按事项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如该名员工在我省首次参保,办理参保前需通过“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模块采集人员信息(可批量采集)。


非我省首次参保或已完成人员信息采集,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办理参保登记(可批量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

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用工备案信息、人员社保信息,如果涉及到人力资源公司,可以在“劳务派遣信息"栏目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工类型及用工单位编号。最后选择确认提交。


确认提交后,如该人员涉及到补缴,会出现补收情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查看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以及工伤待遇申领入口、工伤认定申报入口/认定流程、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查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申领方式。












